定兴县关于规范通行证、临时出入证的通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通行证、临时出入证办理使用管理的通知为坚决打好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原则,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各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复工复产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及各类基本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运输,确保人民群众必要出行和生活需求,可通过办理通行证或临时出入证方式通行,具体办理流程及使用管理等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和临时出行证办理
(一)通行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通行证由本单位负责申请办理;经县政府允许复工复产的开发区范围内企业向金台经济开发区申请办理,开发区范围外复工复产企业向属地乡镇申请办理;服务保障雄安重点复工项目向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各单位、各乡镇要严格规范通行证申请办理,对必要和重要岗位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业复产复工必需职工予以申请办理,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不必要流动。
(二)临时出入证。农村村民因看病就医等重大事项急需外出的,向所在村(居)委会申请,并说明事由及去向及途经地点、预计返回时间,村委会根据情况审批后,办理制式临时出入证,属地乡镇负责规范管理。
城区居民向因看病就医等重大事项急需的去周边县市的,需向小区所在居委会或业委会申请办理制式临时出入证,城区管委会负责规范管理。
(三)小区出入证。城区居民在县城范围内购买基本生活物资的可向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办理小区出入证,凭卡片式出入证可进出小区,每天仅限一户一人、一天一次,仅限于出入本小区,在城区范围内使用有效,不适用于高速公路、容固路、城区和乡镇村庄各级卡点。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居民可向小区物业公司申请办理出入证;单位家属院居民向业委会或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区其他散居住户可向所在居委会或临时业委会申请办理。
(四)各类货运车辆通行。运输疫情防控物资、应急物资、生活物资车辆和银行运钞车辆、铁路抢修作业车辆、邮政快递运输车辆不再办理通行证,高速、国省干道、城区交通检疫站和各乡镇村庄卡点严格按照“一查三登记”要求,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予以放行。
二、通行证和临时出入证管理
(一)通行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直接责任人,专职负责本单位通行证使用管理。要对持证人每日严格进行体温测量和活动轨迹问询,核实无误后加盖印章。各乡镇、金台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巡查各复工复产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部通行证规范管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持证人要按照要求规范使用通行证,对不接受统一管理、超范围等违规使用通行证的实行惩戒措施。
(二)临时出入证和小区出入证管理。各村(居委会)、(临时)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各家属院主管单位负责临时出入证和小区临时出入证的使用管理。要明确直接责任人负责临时出让证审批发放,各乡镇、城区要加强对各村(居委会)、(临时)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临时通行证管理的监管巡查,对不符合条件私自发放临时出入证的直接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发放临时出让证的村民和业主,返回后核实活动路线、往返时间等是否与申请事项一致,并进行体温测量。对弄虚作假的要实行惩戒措施。
三、使用要求
(一)高速公路、容固路、城区和乡镇村庄各级卡点要优先保障应急救援车辆、救护车辆、铁路巡护、军警执勤车辆、邮政快递运输车辆和喷涂标志的公务用车通行。
(二)过往车辆人员经过各级卡点时,需同时向工作人员出示通行证(或临时出入证)和身份证,高速公路、容固路、城区检疫站点和各乡镇村庄村级卡点核实相关身份信息后予以放行,不再登记。对无法提供通行证或临时出入证的,一律劝返,急需看病就医等特殊突发情况除外。
(三)对未经卡点执勤人员允许,擅自驾车驶离,强行闯卡,逃脱检查、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等,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四)通行证和临时出入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外借或更改涂抹,一经发现外借或更改涂抹的将证件予以收回。一车多人的需提供相应人数证件,临时出入证有效期一次,且仅限当日使用。
定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来源:定兴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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