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兴四中审验城区内有房无户学生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中心校、县直小学、民办校:根据定兴县教体局2020年小升初招生政策规定和工作安排,拟对定兴县城区内购买居住性质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进行报名审验。
请您于8月2日(周日)上午7:30—11:30,下午2:00—6:30到定兴四中进行验证。请携带户口本、房产本或购房合同、近期的水费、电费票据等证明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为了防止人员过度密集,请各位家长朋友每家一人前往,也只允许一人进入审验区,并要求佩戴医用一次性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家长与家长之间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急躁,不喧哗,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文明有序办理证件审验。
(请各单位立即通知到相关学生家长,安排好审验工作。)
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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