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北柳村、东柳村、肖村的大动作,近6000人受益...
定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中央少数民族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好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根据《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冀民委办18号)要求,结全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资金聚集脱贫攻坚主战场,围绕推动少数民族村脱贫攻坚,强力打造民族特色示范带,切实管好用、发挥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推动民族村加快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要求,统筹安排项目,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项目组织实施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县民宗局以通知的形式在全县24个少数民族村中遴选。按照村委会申请、乡镇党委审核、县民宗局派专人现场考察,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项目库申请项目总体把握初步确定,部务会研究最终决定。
2.严格界定使用范围。所有申报项目均在少数民族村范围内安排。
3.与少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相结合。我县为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加强少数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开展,在项目确定时统筹考虑。
4.明确投资金额。为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每个申报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0万元。
5.项目村“两委”班子有战斗力。为确保资金按照申报项目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在确定项目的同时对项目所在村的“两委”班子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的了解,确定的项目所在村“两委”班子必须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战斗力较强。
二、项目的组织实施步骤
1、申报初选阶段:(2020年3月-4月)。县民宗局下达正式通知,各乡镇根据本乡镇少数民族聚居村情况,经与“两委”会研究确定项目后,报乡镇党委,经党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县民宗局。2020年共有10个少数民族村申报了项目。
2、立项报备阶段:(2020年4月底)。县民宗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情况综合考虑进行初步筛选,班子会讨论后提交部务会研究最后确定。
通过对10个项目进行比较筛选,经过研究确定了三个村为2020年实施项目,均为公益性便民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柳卓乡北柳村:道路硬化面积约1000平米,硬化便民市场面积1500平米,新建摊位40个。拟帮扶资金19.9万元,5月中旬开工,6月中旬结束;便民市场投入使用后,可使周边三个民族村1200多户4500余人受益。
(二)柳卓乡东柳村:硬化村内道路两条①268米x4米= 1072平米,②255米x3米=765米,③169米x3米=507平米,共计2344平米。拟帮扶资金19.75万元。完工后为150余户640余人出行提供方便。
(三)肖村乡肖村修路:硬化村内胡同六条总面积约2475平米,16.35万元,完工后为130余户520余人出行提供方便。
3、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5月- 6月底)。项目确定后,以民宗局文件形式通知各乡镇组织实施。
4、验收及资料完善阶段(2020年6月底)。本着“完工一个验收一个,验收一个资料完善一个,资料完善一个拨付一笔资金”的原则,对完工项目组织验收,验收后对项目资料进行完善归档,最后进行项目资金拨付。
三、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为保证资金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各乡镇党委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化资金效益。
2、严格标准。项目确定后,各乡镇党委要明确专人负责对项目的日常监管。实行责任倒查工作制。
3、总结经验。在工作中注意发现问题,并进行分析总结,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经验。
2020年4月29日
来源:定兴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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