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市级上线实施指引手册》的通知(冀医保函[2021]9号)要求,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已进入落地实施阶段,根据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技术规范要求,各地原医疗保险卡(含临时就医卡)将停止使用,请持有使用原医疗保险卡就医结算的参保人,于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及激活操作,避免因信息平台切换给您就医结算带来不便。
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312-2028027
社保卡中心咨询电话:12333 0312-7500151
2021年3月18日
来源:保定医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