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示我县新增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冀医保规〔2020〕4号)以及《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保定市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保医保字〔2019〕69号)等文件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局组织专家组对2021年度上半年居民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现场验收、评估等工作,拟新增8家定点医疗机构均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标准。现将8家拟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验收、评估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6日。
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可及时向定兴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定兴县医疗保障局电话:
6911036
定兴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来源:定兴县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