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定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实地走访发现,此前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采矿案被盗采河砂地段被破坏的生态已得到有效恢复,他们的心也彻底放下了。
今年3月至4月间,燕某伙同祁某某、车某、车某某在定兴县西城村村南河道内采砂1890余立方米。燕某在2020年单独采砂并出售1100余立方米。燕某等4人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砂并出售,已构成非法采矿罪。燕某等4人非法采矿的行为不仅给国家的矿产资源造成了直接破坏和损失,非法采砂形成的砂坑也对大气环境、土壤环境、水环境和河堤稳定等造成了不利影响,需要采取人为干预的方式来进行生态修复。
7月23日,定兴县检察院依法向定兴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月26日,法院经审理,对县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庭审结束后,燕某等4名被告缴纳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16万余元,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致歉。
该案是定兴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保护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的办理,依法严惩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犯罪,对辖区内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保护蓝天碧水、共建美好家园贡献了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来源:河北法制网 |